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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收藏品寄存、代保管服务制度

大连市世纪留声音乐文化博物馆(世界音乐文化博物馆)

收藏品寄存、代保管服务制度


一、大连市世纪留声音乐文化博物馆(世界音乐文化博物馆)免费为公众提供收藏品寄存、代保管服务。

二、库房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收藏品寄存、代保管服务工作。

三、寄存、代保管收藏品必须为具备文物藏品资格的 合法藏品。

四、寄存、代保管收藏品的归属权不变,收藏者可以随时按规定取回藏品。

五、寄存、代保管的收藏品,在征得收藏者同意的情况下,大连市世纪留声音乐文化博物馆(世界音乐文化博物馆)可提供免费的保管、养护、修复服务;作为回报,大连市世纪留声音乐文化博物馆(世界音乐文化博物馆)享有寄存、代保管收藏品 的出版权、典藏技术权、展示权。

六、收藏者和大连市世纪留声音乐文化博物馆(世界音乐文化博物馆)在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订立相关寄存、代保管协议;所有寄存、代保管的收藏品在签订协议前应经过大连市世纪留声音乐文化博物馆(世界音乐文化博物馆)有关专家的鉴定,待签订协议后方能入库。

七、寄存、代保管的收藏品一旦入库,必须按照大连市世纪留声音乐文化博物馆(世界音乐文化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